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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三十六条“单位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的规定,结合国务院于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15号文件)第十一、十二条的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将加大力度派出专职消防教员到各单位进行公益性(免费)消防知识讲座,宣传和培训内容如下: 一、地震时如何逃生自救、震后如何防止火灾发生; 二、火灾现场的逃生与自救常识; 三、火灾的引发、形成及其防范和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四、日常用电(电器使用)、用火(燃气使用)的火灾防范注意事项; 五、让从业人员正确认识、懂得并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六、各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消防疏散预案》的注意事项; 七、地铁的火灾防范注意事项。 为落实并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希望贵单位负责人配合并及进安排人员进行学习,我中心也可根据各单位岗位的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专项培训。 请尽快填写回执联,以便确认行程及预排教员。 回 执 联 预定讲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参加人员 经办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注:1、请尽快回传本联,以便及时预排教员上课; 2、本次讲座为公益性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 3、讲座时间大致为45---60分钟,请派员记录备查; 4、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需参加,且听课人数应达到在编人员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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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消防咨询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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